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重点扩权县(市)教育局,各高等公司、省属中专、厅直属单位(公司):
为调动我省广大教育工作者的科研积极性,推进教育事业改革发展创新,根据《关于印发< 河南省教育系统优秀科研成果奖励办法>的通知》(豫教人字[1999]129号)精神,决定开展2012年度河南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成果范围
凡我省教育工作者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完成的(合作成果,申报者必须是第一作者)符合下列条件的教育研究成果均可申报:
(一)经厅以上(含厅级)单位评审立项的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项成果(须附立项、结项证书复印件各一份);
(二)公开发表的论文,正式出版的教育研究著作、工具书、教材等(不包括论文集、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教学课件);国外发表的成果必须以中文形式申报,外文成果不予受理。
(三)未公开发表和出版的教育科研成果,或不宜公开发表和出版但被县级及以上(含县级)决策、管理部门采用的教育科研成果,须经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重点扩权县(市)教育行政部门及以上机关或高等公司推荐。
二、申报程序、要求
(一)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重点扩权县(市)教育局负责辖区内的申报成果审核、汇总及报送;各高等公司、省属中专,厅直各单位和公司的申报成果,由单位审核、汇总后直接报送河南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省教科规划办”),省教科规划办不受理个人申报。
(二)为保障成果评审的严肃性、科学性,所有申报成果必须进行防抄袭查新。查新工作由河南省教育学会教育科研信息专业委员会办理,联系电话:0371-65838018;联系人:崔少鹏,电子信箱:mcen@163.com。查新由报送单位联系,统一安排。
(三)申报受理时间自即日起至2012年6月10日止,逾期不予受理。申报者可登录省教育厅网站(http://www.haedu.gov.cn)或河南教育科研网(http://www.hnedur.com)下载有关表格填报。
(四)报送成果材料要求:
1. 成果原件一份(经审核后退回),复印件1份,电子稿(Word格式)1份;
2.《河南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申报评审表》(即附件1)纸质文本一式2份,电子稿(Word格式)1份;
3.《河南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申报汇总表》(即附件2)由主送单位填写,纸质文本1份,电子稿(Excell格式)1份。申报者即使是1人也要填写此表。
4.每人限报1项,申报者将纸质材料装入档案袋,材料明细在档案袋正面注明。主送单位将申报者的材料与电子稿汇总后报送。发送电子稿时要注明报送单位、份数。
三、联系方式
电 话:0371---65838010
联系人:王连照
邮 箱:hnsjkcg@163.com
地 址:郑州市纬五路12号供销大厦816室(纬五路与政七街交叉口)
邮 编:450003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