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研究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1年度河南省信息技术教

发布者:  时间:2011-03-17 00:00:00  浏览:

各省辖市教育局,各重点扩权县(市)教育局,各高等公司,省直及中央驻豫有关单位,厅直各单位:

    为了鼓励全省教育工作者应用现代化信息技术,全面提高现代化信息技术在教育管理和教学实践中的应用水平,依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河南省信息技术教育优秀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教信息〔2005〕39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决定在全省继续开展2011年度河南省信息技术教育优秀成果奖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成果的范围及要求
    参评成果应为各学科或教育管理工作的信息技术教育教学及研究领域的论文类、著作类和应用成果类。
    1、论文类包括论文、调查报告、实验报告、研究报告等。要求:论点明确,论述详实,论证严谨,格式规范,且能够理论联系实际,体现创新意识,具有一定借鉴和推广价值。参评论文要求封面、内容摘要、关键词、正文和参考文献等要素齐全。每人限报一篇论文,字数应在3000字以上,作者不超过3人。论文文责自负,严禁抄袭。一经发现有抄袭行为,取消论文的参评资格,并通报作者所在单位。
    2、著作类包括著作、工具书等。参评著作要取得ISBN统一书号,并公开出版发行。内容应与信息技术教育、教学相关,具备科学性、先进性和实用性。全书字数应在10万字以上,著作权清晰。对于著作权不明晰的,必须进行著作权确认,先由出版社对整部著作字数、每章节的字数和作者进行分割,再由著作权人签字确认,并进行公证。
    3、应用成果类包括已完成的应用软件、硬件、项目、课题及用于教育管理和教学的课件、网络课程等。作品要注重学科特点,恰当地使用信息技术工具或软件,将形式与内容融合,突出信息技术在教育管理和教学中的创新作用。参评作品要求为原创作品,作者不超过5人。若发现有侵权行为,取消该应用成果的参评资格,并通报所在单位。
    参加2011年度评选的成果须符合《河南省教育系统优秀科研成果奖励办法》(豫教人字〔1999〕129号)规定的条件要求,发表或完成的时间应在2008年5月1日至2011年4月30日。
    二、评选等级及比例
    本次评选活动设优秀成果奖和组织奖。论文类、著作类和应用成果类等三类优秀成果分别设置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三个等级,授奖比例分别为10%、20%、30%。对组织参评成果数量多、质量高的单位颁发组织奖。获奖成果和组织奖由省教育厅颁发证书。
    三、成果评选
    省教育厅组成河南省信息技术教育优秀成果评审委员会对申报成果进行评审,经公示无异议的成果由省教育厅发文公布。
    2011年度河南省信息技术教育优秀成果的评选工作动态将通过省教育厅网站(http://www.haedu.gov.cn)及时发布。
    四、材料报送要求
    (一)申报材料由各主送单位集体报送,不受理个人申报。各省辖市教育局和重点扩权县(市)教育局在认真组织辖区内申报单位参评成果初审工作后,在申报书“初审意见”栏填写初审意见,注明“同意申报”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统一报送省教育厅。各高等公司、省直及中央驻豫有关单位、厅直各单位在本单位初审的基础上,直接报送省教育厅。
    (二)申报者须按要求填写《河南省信息技术教育优秀成果申报书》(以下简称《申报书》,见附件1),一式二份。申报者可从省教育厅网站下载申报书电子文本填写、打印、装订,文件格式不得改变,纸张一律用A4纸,竖装,双面打印。电子文本在上报材料时一并提交。
    (三)申报论文奖或著作奖需提交作品原件1份;申报应用成果奖,存储数据载体形式一般采用刻录光盘或USB盘,同时提交部分测试数据和必要的测试口令。鉴定书或使用说明等材料提交复印件,原件由申报单位审核后在复印件上加盖公章。
    (四)上报的材料按要求使用纸质档案袋分装,每袋限装一项成果的材料,《申报书》封面(复印件)和袋内材料明细表分别贴于档案袋的正反两面。
    (五)主送单位须从省教育厅网站下载专用软件制作“申报材料汇总登记数据库”,要求各填报数据齐全,作品名称、申报类别、申报人等内容须与申报人所提交的《申报书》(含书面文本与电子文本)内容一致。主送单位上报材料时,应提交有效的上报材料汇总登记数据库。
    (六)申报者应严格按照上述要求报送材料,不符合要求的材料主送单位可以不予接收。主送单位应将材料分组、分类后上报。评审结束后,如需退还的材料由主送单位在规定时间内至材料报送地点领取。除硬件及已发表论文、著作原件外,其他材料不予退还。
    五、其它事宜
    (一)各单位要切实重视河南省信息技术教育优秀成果的评选推荐工作,及时向所辖单位转发文件精神,明确责任机构和责任人,认真组织、高质量完成2011年度的河南省信息技术教育优秀成果的材料申报工作。
    (二)请各省辖市教育局、各重点扩权县(市)教育局、各高等公司、省直及中央驻豫有关单位、厅直各单位于4月8日前,将本单位的河南省信息技术教育优秀成果工作人员登记表(见附件2),通过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报送省教育厅。逾期未报者,视为不参加此次评审,不再受理对应的申报材料。
    (三)2011年度河南省信息技术教育优秀成果的申报材料报送至河南省教育厅信息中心。所有参评成果不收取任何费用。报送时间:2011年5月16日至5月28日;地点:郑州市农业路37号(农业路与经三路交叉口)银丰商务港A座808房间。
    (四)联 系 人:郭  宁、连惠杰
联系电话:0371—69691652、68267698
传    真:0371—68267693
E-mail: jscg@haedu.gov.cn

附件:1.河南省信息技术教育优秀成果申报书
      2.河南省信息技术教育优秀成果工作人员登记表


二○一一年三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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